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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财政局扎实开展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


来源:连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:2016-12-14 09:56:05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连州市财政局扎实开展财政资金安全

自查工作

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5〕216号)、广东省财政厅《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财库函〔2016〕6号)和清远市财政局《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清财库〔2016〕5号)有关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,全面查堵管理漏洞,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,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,我局扎实开展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。

一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

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,我局迅速成立了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由局长夏海华担任组长、副局长周春艳担任副组长,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国库股负责具体工作,制定工作方案,细化工作措施,落实工作要求。

二、 自查情况

本次自查的内容包括五个方面:

(一)岗位与人员管理方面。我局能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岗位设置,建立岗位责任制,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;国库股及支付中心人员都有《会计从业资格证》;岗位工作人员没有不良生活情趣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;岗位工作人员能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、建立规范的AB角替岗制度,工作人员离岗按规范程序办理交接;因我局国库股及支付中心人员是两套牌子、一套人马的,按照国库股及支付中心岗位设置需8人。现我局人员偏少,国库股及支付中心只有6个人,没有按要求足额配备岗位工作人员,如负责开具支付凭证人员管理支付业务专用章,同时兼管会计核算工作;负责管理支付业务专用印章人员,兼管会计核算工作,国库股股长负责国库股及支付中心全面工作、支付中心出纳兼顾国库股其他工作等。

(二)账户管理方面。我局按照规范程序开立、变更、撤销和管理零余额账户,严格执行财政专户开立核准程序;制定《连州市开展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方案》、《连州市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连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》;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文规定清理归并或撤销财政专户,按照有关政策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,将财政专户全部归口国库股统一管理,目前共有18个财政专户,财政专户资金收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。

(三)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方面。我市共有88个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(包括保安镇),已开1323张公务卡;资金支付流程规范,制定了《连州市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连州市国库股印章管理制度》和国库(支付中心)财政资金拨付业务内部控制制度,资金支付审核实行初审复审多岗审核;支付印章按规定启用、更换、保管和使用;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和凭证按规定领取、保管、使用和核销;单据传递实行交接登记制度,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;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,身份证书存储介质(UKEY按规定发放、更换、保管和使用,没有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。

(四)会计核算管理方面。我局采用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预算执行管理系统5.4版进行账务处理,及时审核原始凭证,据此生成记账凭证,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;按规定保管会计档案,配置了保险柜、专用档案室等会计档案管理设施,严格执行对账制度,与人民银行、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及上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账。

(五)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方面。我局暂时没有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,没有实行代理记账。

三、 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

我局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,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如负责开具支付凭证人员管理支付业务专用章,同时兼管会计核算工作;负责管理支付业务专用印章人员,兼管会计核算工作,没有足额配备岗位工作人员;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没有完全推进到位;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,没有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;会计集中核算没有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等问题,一下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,建立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,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、规范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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